2025-11-03 11:30:00|已浏览:5次
全体师生、家长: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行为至关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特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安全倡议:
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年龄的学生严禁骑行相应车辆上路。
(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禁止逆行、超速、闯红灯、违规载人、接打电话、追逐骑行等危险行为;禁止在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指定区域骑行或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购买符合3C认证的车辆并登记上牌,严禁学生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一盔一带,珍爱生命
“一盔”——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在速度与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护措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一带”——安全带
“安全带是生命带”,起固定作用,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日常驾驶中,要正确系好安全带。
家长朋友做好孩子安全的
守护者和引路人
一、言传身教树榜样
1.驾车时,系好安全带、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车窗抛物。
2.骑行时佩戴头盔,遵守交规,以身作则;
3.行经学校路段、斑马线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行人,用行动为孩子诠释文明。
4.在校园周边即停即走或按规定停放,不乱停乱放造成拥堵。
二、安全教育常叮咛
1.严格监管,禁止未满年龄孩子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2温情引导,与孩子共学交通法规,理解安全重要性,反复讲解对应的安全要点和风险隐患。
三、出行选择重安全
1.为孩子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方式,切勿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等高风险车辆。
2.家长接送子女上放学,骑乘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得超员超载、闯红灯、逆行、尽量靠右慢行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家校沟通要及时
发现孩子有意骑乘,立即与学校老师联系协同教育。
时刻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畅通无阻!
招办:13558746259
四川兴科城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