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5 09:42:26|已浏览:107次
办法》《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办法》三项管理制度,旨在实现从招生入学到毕业就业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技工院校提供清晰操作指引,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
近年来,北京市技工院校发展成效斐然,已构建起特有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技能人才学制化贯通培养体系。学制时长从3年到7年不等,其中中级工阶段为3年,高级工阶段2年,预备技师/技师阶段为2至3年。
目前,全市共有14所开展全日制招生的技工院校,包括9所技师学院(可培养中级工到技师)和5所高级技工学校(可培养中级工到预备技师)。这些院校共开设14大类111个专业,每年毕业生约0.9万人,就业率多年来保持在99%以上。
新修订的《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共九个章节、四十一条,对技工院校招生和学生学籍进行全过程规范、全周期闭环管理,凸显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保障学生发展权益。
在招生与学制、入学与注册方面,该办法明确了招生对象,以及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各学段的招生对象,同时规范了各培养层级的学制年限,并细化规范了入学和学籍注册流程。
在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奖励与处分方面,明确了转学与转专业的条件,优化了转学、转专业操作流程;明确了休学、复学与退学的条件和要求,完善了退学流程;明确了奖励与处分要求,并提出完善申诉与监督机制。
在成绩考核与管理、毕业与结业方面,明确了学生成绩的考核流程、处理措施、留级制度等内容。同时,坚持“双证书”制度,学生可同时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保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共九个章节、三十七条,突出教学规范、细化教学流程。该办法鲜明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细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严格规范教材使用管理等措施。
在专业建设上,提出建立完善技工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装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设新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销淘汰专业。
在教学行政管理、运行管理、质量管理方面,首次提出由市人社局统一编发校历,规范全市技工院校的开学放假时间节点和教学安排;明确要求学校定期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督导,强化对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规范和监督管理。
在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管理方面,着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明确技工院校专兼职教师的任教条件,系统规范专业设置、教学组织、质量监控、教研改革等环节,构建起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办法》共四个章节、三十八条,主要涵盖实习管理、就业创业等内容。该办法归集了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填补了本市技工院校实习就业方面的制度空白。
在实习管理方面,明确了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工作要求,突出强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等各方安全责任,新增了对“专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时限的规范。
在就业创业方面,从健全服务体系、集成支持政策、保障学生权益、跟踪就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首次明确对技工院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重申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有报考事业单位、应征入伍的权益,对招用本市技工院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同时,创新提出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估机制。